1、机构设置为一室一科一校,即办公室、业务科、体校,有行政编制人员9人,事业编制人员13人,其中体校为事业编制。
2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,指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,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开展国民体质监测。
(四)规划本区运动项目布局,办好业余体校,管理业余训练工作。
(五)制定本区体育竞赛计划,管理、指导区级体育竞赛。
(六)管理本区体育外事工作,开展省际、区际间和邻边的体育合作与交流;组织参加、承办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。
(七)指导体育宣传、科技工作,发展体育教育,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。
(八)参与拟订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,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。
(九)制定本区体育产业政策,培育、发展体育市场,规范体育经营活动。
(十)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。
(十一)负责体校的招收、教育、教学、日常管理,训练、参赛及优秀运动员输送等工作。
(十二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重庆市黔江区体育局设4个职能科室。
(一)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,综合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;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;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、文书事务、信息信访、档案管理、机要保密、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体育外事工作;负责重要会议和各类大型活动组织协调工作; 监督指导体育设施的建设、管理和使用;负责机关财务工作:
负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、基本建设项目;负责统计、审计工作;制定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;组织起草本区有关体育地方性法规 、规章草案;对本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审核;负责体育行政执行和执法监督;办理区人大议案和区政协提案 ;承担行政诉讼工作;研究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及政策;
指导、管理体育宣传工作;负责办理工作人员的考核、任免、调配 、奖惩、培训、工资福利等工作;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报批工作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体育文史工作; 负责管理在本区举办的商业性体育活动;管理、指导体育产业的发展。
(二)业务科
制定体育竞赛制度、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,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开展全民体质监测,指导农村体育、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组织的发展;负责指导机关、企业、部队的群体活动的开展;指导各协会和行业协会活动的开展;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;主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,综合协调本区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;指导业余训练工作;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市及市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;审批等级运动会、裁判员;制定学校体育工作的竞赛制度和发展规划,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; 负责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布局及实施,指导全区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;组织举办全区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;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市及市以上综合性运动会,及重大比赛;指导全区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。
(三)体校
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关于“选好苗子,着眼未来,打好基础,系统训练,积极提高”的训练方针。选拔吸收有培养前途的体育苗子,严格按照训练大纲进行精心施教,科学训练,培养骨干力量,为运动队输送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