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隆老街始建于乾清年间, 2002年被重庆市命名为“亟待抢救的传统风貌”。一直以来县委、县政府都非常关注兴隆老街传统风貌的保护与开发,11月12日,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罗启辉、副县长吴康轩及建委、交通局、水利局、林业局等相关领导专程来到兴隆调研指导兴隆老街改建工作。
上午,在兴隆镇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,罗启辉、吴康轩及建委、交通局、水利局、林业局等相关领导前往兴隆老街进行了现场考察。中午,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,商讨老街传统风貌保护开发及规划改建方式。吴康轩指出在老街保护与改建中要做好三点:一是要依法严格管理好老街建设;二是要坚定信心、下定决心做好工作;三是处理解决好老街保护与改建过程遇到的种种困难。座谈中,罗启辉对老街保护与改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要高度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;二是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原则,依法依规建设,加大统建力度,加快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纠纷;三是要维护好社会稳定,营造一个良好的保护与改建环境,稳步有序推进兴隆老街的保护与改建工作。座谈会上,其他相关负责领导也就老街保护与改建提出了很多建议。会议形成了老街保护与改建的初步取向,对兴隆镇老街保护与改建后续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