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双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》规定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政审,下列8名同志列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拟招聘人员,现公示如下:
姓 名
性
别
准考
证号
户籍所在社区及地点
毕业院校
柴红云
女
129
双龙东路社区花朝门8号
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
陈 伟
男
114
龙滩园社区龙滩园8号
西南大学
陈 宏
女
111
双龙东路社区花朝门2号
重庆广播电视大学
胡秋燕
女
122
双龙西路社区双龙西路106号
重庆文理学院
米雪梅
女
101
双北社区双北三街8号
西南农业大学
吴 燕
女
109
新街社区茅店6组88号
重庆师范大学
邹 洁
女
105
双龙西路社区双龙西路106号
重庆城市职业学院
陶 玲
女
125
青春社区青春4组21号
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
本公示期7天(10月21日—27日)。如认为拟招聘对象资格方面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问题的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。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举报或到受理单位当面举报。凡举报者,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或工作单位,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。所举报问题,必须真实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,串联诬告。
受理举报时间:2008年10月21日-27日
受理单位:区监察局(023-43336867)、区民政局(023-43332723)
特此公示
双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
2008年10月21日